兩男疑自製炸藥黃竹坑山邊試爆被捕 涉3項製造及管有炸藥罪 今午提堂

警方偵破一宗製造或管有炸藥案件,人員較早前經調查後,於周日(3日)下午採取行動,在黃竹坑近南風道截查並拘捕2名分別33歲及34歲的本地男子,並在他們身上檢獲斧頭、鐮刀及槌仔。及後警方發現附近一處隱蔽山邊,有一個一米乘半米、深半米的地洞,地洞上蓋有木板及迷彩的防水布,人員在地洞裏檢獲一批自製的燃燒工具,包括自製的熔爐、金屬器皿連煙囪、約一公斤化學物品及一批儲存器皿。案件於今午(5日)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

警方檢獲燃燒工具、自製熔爐、金屬器皿連煙囪及約1公斤的化學物品及儲存器皿。(香港警察FB影片截圖)
警方檢獲燃燒工具、自製熔爐、金屬器皿連煙囪及約1公斤的化學物品及儲存器皿。(香港警察FB影片截圖)
警方在黃竹坑山邊檢獲燃燒工具、自製熔爐、金屬器皿連煙囪及約1公斤的化學物品及儲存器皿。(香港警察FB影片截圖)
警方在黃竹坑山邊檢獲燃燒工具、自製熔爐、金屬器皿連煙囪及約1公斤的化學物品及儲存器皿。(香港警察FB影片截圖)
警方在黃竹坑山邊檢獲一批疑似試爆炸藥的工具。(香港警察FB影片截圖)
警方在黃竹坑山邊檢獲一批疑似試爆炸藥的工具。(香港警察FB影片截圖)

人員調查亦發現,在該山邊地洞附近有一個試驗燃燒的位置,亦在該試驗燃燒的位置附近發現曾經使用的化學物品包裝袋。警方爆炸品處理課人員經初步檢驗後,相信現場一些化學品包括可以被用作自製炸藥的原材料。警方相信被捕的兩名男子,在山邊隱藏這些自製工具及化學物品,並在該地方嘗試進行燃燒及爆破實驗。

警方及後在兩名被捕人分別位於鴨脷洲及柴灣的住所,共檢獲約30公斤不同種類的化學原材料及化學物品。經初步檢驗,部分化學原材料可被用作不同種類的自製炸藥。同時警方在相關寓所內檢獲電子磅、蒸餾機、實驗室器材、手機、手提電腦,以及製造炸藥和化學物品的筆記簿。

2名男子涉嫌製造或管有炸藥被捕,他們分別33歲姓何,報稱無業,以及34歲姓伍,任職電工。人員在兩人的寓所搜到部分物品,包括政治宣傳單張,又在他們的手機內發現他們參與一些反政府的社交群組,相信他們是反政府政治取態立場的人士。惟警方調查相信兩人獨立行事,互相在網上群組認識,但並無政治聯擊;初步顯示現階段2人並無明確的行動及襲擊目標,與下周日(10日)的區議會選舉無關。警方亦相信2人就使用化學原材料以自製炸藥,仍處於試驗及實驗階段

涉案的化學品原材料都是一些家用及工業用的化學物品,坊間有售,經處理有機會被製造成TATP(三過氧化三丙酮)及硝酸銨類的炸藥。2人正被扣留調查,警方稱已徵詢律政司的初步意見,稍後會暫控兩人共3項製造及管有炸藥的相關罪名。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王子于表示,今次警方行動反映本港仍有滋事分子,仍然死心不息企圖擾亂香港,又指警方行動仍繼續,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。

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55條,任何人被裁定「製造或管有炸藥」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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